網路是公共空間,是一般網路使用者瀏覽他人
資訊的場所。在網路世界裡,很多人喜歡轉貼
別人創作的圖像或文章,不當轉貼,不但造成
原作者不愉快,覺得不被尊重;也可能會因此
侵犯或違反著作權。
著作權是指著作創作完成所產生的權利,無論
是否註冊或登記,原作者在完成時即享有著作
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的保護,如果發表的內容
觸犯著作權法,您將可能因此承擔相關的民、
刑事責任。
近年來「臉書」已經成為許多「網路族」不可
或缺的重要平台之一,從交友、遊戲、行銷,
一應俱全,魅力指數令人無法可擋。這類社群
網站在世界各地大行其道。台灣許多的小學、
國中、高中、大學生都有屬於自己的「臉書」
帳號,社會人士更是趨之若鶩。
然而,臉書的使用者對於即時上傳照片或分享
生活瑣事樂此不疲,由此看來,表示臉書必然
滿足了一些人的心理需求。更何況,身處這個
人人都需要自我促銷才能在交友或工作網絡中
建立明確形象的年代,這些「按讚或按分享」
的行為,某種程度上等於是在定位自我形象。
儘管批評者把臉書「按讚或按分享」的行為,
視為把頭埋在沙裡的鴕鳥社交,用以逃避真實
人際相處的壓力,但依然有廣大的使用者們,
每天忙著更新近況、也忙著「按讚或按分享」
臉書上「按讚或按分享」表示贊同「原創者」
的創作並分享「原創者」的創作,只要您個人
贊同,本來應該沒有什麼爭議,但萬一「按讚
或按分享」的圖像或文章內容,並非原創作,
甚至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疑慮,嚴重後果
恐怕會讓許多人無法釋懷。
綜觀上述論述,板主特別提醒,若真的要轉貼
或引用別人「原創作」的圖像、文章或資訊,
請務必取得對方同意或明顯註明來源或出處。
如果您喜歡在臉書上「按讚或者按分享」請在
「按讚或按分享」之前謹慎思考,並對「按讚
或者按分享」的圖像或文章的內容詳加瞭解。
並且,特別注意下列幾點:
一、是否危言聳聽、造謠生事,造成社會動蕩
不安。二、是否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三、是否
因此揭露他人隱私或涉及人身攻擊。四、是否
涉及誨謗他人形象或名譽。五、是否損害品牌
商譽,造成商家嚴重損失。六、是否泯滅良心
為達私利,欺瞞詐騙。七、是否侵犯了他人的
「著作權」。
如果引用文章,是他人部落格或網站的文章,
可在發表文章的內容,貼上該篇文章的網址。
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也是網路世界的基本
禮儀,唯有,尊重他人的創作,才能同時保障
自己的創作。
部份法規刑責列舉於下,供喜按分享者參考: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佈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五百元以下之罰金。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
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
以下罰金。對所誹謗之事,能證明為真實者,
不罰。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不在此限。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科或併科新臺幣
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
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
以下罰金。
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
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
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
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


